5月16日下午,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专家委员会在北京国家信息中心组织召开了《中国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文本)》(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来自国家发改委地区司、投资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司、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国家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吉林省长吉图办公室、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东北师范大学等单位的11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地理资源所方创琳研究员团队编制完成的《中国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文本)》方案进行了论证。吉林省人民政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珲春市人民政府等领导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杜平研究员主持,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际欧亚科学院执行院长、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专家委员会专家组长蒋正华教授任论证组组组长。
首先,会议听取了项目负责人方创琳研究员对规划方案的汇报,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城一体、区市合一”的建设思路,面向东北亚,立足图们江,提出了将国际合作示范区建成为东北亚地区国际口岸城市、图们江地区区域中心城市、东北地区的重要门户城市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设想;提出了面向东北亚地区的外向型产业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口岸、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重点及行动计划;提出了珲春城区和敬信镇区产业发展、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方案;提出了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保设施、综合防灾规划要点等,发展定位和思路清晰,目标具体,重点突出,布局合理,方案可行,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随后,蒋正华副委员长讲话,在对规划方案进行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建议研究围绕开拓海上通道、加强国际合作、发展支撑能力、建设特色城市四个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中国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是依据2012年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2〕19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行编制的。该意见是以地理资源所方创琳研究员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委托主笔完成的《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规划纲要》为技术支撑而形成的政府文件。国务院批复文件同时要求“认真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按照国务院要求,吉林省人民政府委托地理资源所方创琳研究员负责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目前规划(文本)纲要编制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将进一步编制完成规划成果。
论证会部分专家合影
论证会现场
蒋正华副委员长讲话
方创琳研究员回答专家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