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危机之下,垃圾填埋场已经越来越难找,城市管理者自然就想到焚烧垃圾的办法。目前,中国已建与正在建设的垃圾焚烧厂逾50家,未来还将增长。
但接踵而来的问题是,大量垃圾焚烧厂离居民区过近(有的距居民区只有二三百米),引起居民激烈反对。尤其是焚烧会产生一级致癌物二恶英,污染周边居民区,这使焚烧垃圾的处理方式充满了争议。
就在4月11日,上海数百市民以“散步”形式抗议了居民区附近的江桥垃圾焚烧厂的扩建。
国家环保部对垃圾焚烧则是持谨慎推动的态度,该部在“长江口及毗邻海域碧海行动计划”中,提出相关区域焚烧垃圾的比例不低于处理总量的35%。这意味着:还将有更多的焚烧厂在东南地区出现。而目前多数城市尚未达到这一比例,但正在朝这一方向行进。
激辩二恶英
引起对垃圾焚烧厂争议的最重要原因是二恶英。
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具有强致癌性、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0倍,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一级致癌物。
即便北京市市政管委副主任陈玲通过媒体表示:“我们根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持续稳定运行,把二恶英控制在环保标准内,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但中国科学院环科所专家赵章元认为:“二恶英这个污染物毒性太大,它是一级致癌物,最讨厌的就是它难降解,它的半衰期是14年到273年,到了人体内就积累,你的标准再低,它最后还是致癌的。所以我们要慎重。”“况且中国目前的环保设备管理状况,实现不了那些条件。我以前曾经相信,在没有人的地方,建个焚烧厂是可行的,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正因为这样,近年来赵章元始终坚定地站在反垃圾焚烧的第一线。
如何控制二恶英亦成世界性难题。加之中国多无垃圾分类,含水量极高,若无辅助措施,炉膛内烟气很难始终维持在不产生二恶英所要求的850℃-900℃。
而前述的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的环评报告中,就没有提及处理二恶英的相关配套措施。该环评以一个成年人为模型,论证二恶英日摄入量低于日可耐受量,而没有论及老年人和儿童,故而引起居民反对。
在争议中行进的焚烧厂
类似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的争议,在国内其他城市不乏其例。
2009年3月11日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就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环境争议,环保部环评管理司司长祝兴祥发表了环保部的最新意见:“应进一步论证”,“未经核准不得开工建设”。至此,已经持续两年多的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环境争议,继续被暂时冻结。
此前,在2008年12月30日,深圳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环评听证,部分居民反对意见依然强烈。
没多久传来消息,比邻南山、直线距离仅5公里的香港屯门将建垃圾发电厂,处理能力数倍于规划中的南山焚烧厂。这下子不仅居民忧心忡忡,政协委员、环保部门都表达了严重关切。
垃圾焚烧引发的环境争议,已经成为中国的一大公共环境话题。
1998年,中国第一座垃圾焚烧厂在深圳启动时,焚烧是中国官方对垃圾处理的希望所在。
上海市环境学校教育培训中心主任陈建昌从事环境教育二十余年,他还记得十年前第一次去上海最大的老港垃圾填埋场的景象:“一公里之外,就闻到臭味、遇到蚊蝇了。”
填埋,作为最传统的垃圾处理技术,以往没有做防渗处理,地下水的污染严重,后来做了防渗处理,但渗出液、臭气、甲烷气体等带来的二次污染,还是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排放到大气中又会产生温室效应。近年来,随着对填埋场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臭味、蚊蝇问题有所改善,排放渗沥液COD限制要求一直在提高。于是,一面是业内人士发出净化标准过高的抱怨,一面是巨大的垃圾负荷让填埋场不堪重负。
北京市市政管委主任陈永说:“北京的填埋场都是超负荷运行,四年多不到五年垃圾就无处可填了。所以焚烧厂建设对于我们来讲是必须的。”
防护距离因为地方政府的需要不断缩短
在第一座垃圾焚烧厂启动后的第十年,2008年9月4日,环境保护部颁发了2008年的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环评“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写明:“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这个“环境防护距离”,就是指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
中国科学院环科所专家赵章元说:“垃圾焚烧炉距离居民点到底多远,这个问题争论已久,我国迟迟定不下来,原来最初我参加评审的时候,按照环保局的技术原则,是一千米,一千米以内不许有住户。后来有些地方上管理部门提意见,说这样就不好建了,能不能缩小点儿?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次修改到800米,后来又缩到700米,不敢再减了。为什么呢?因为700米以内谁都没有把握。”他介绍,现在日本1.2公里以内的癌症相当于外边的两倍。
环境防护距离不断压缩的背后,是雨后春笋般的垃圾焚烧厂立项,是中国城市垃圾加速增多的现实和垃圾处理能力之间的日益紧张的关系。
在不间断的争议声中,垃圾焚烧厂在官方语境中始终是环保项目的典范,将其等同于“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后者的逻辑是:相比起传统的填埋,垃圾焚烧厂占地小、能发电、能实现80%-90%的体积减量,因此是中国目前垃圾处理的发展方向。
谁的利益?
在争议的声浪中,垃圾焚烧还在各地方兴未艾。
广州市市容环卫局计划到2015年左右,广州生活垃圾将实现不再填埋,或先焚烧发电、再填埋废渣的处理方式。福建省提出的目标是,到2010年要建成23座焚烧厂,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将提高到70%以上。
综观中国现有及正在建设中的五十余座垃圾焚烧厂,不难看到:大量设备和技术来自外国公司。
总部位于比利时的垃圾焚化设备制造商KEPPELSEGHERS,自称占中国垃圾能源化设备的60%。法国公司VEOLIA自称是最大的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商,其在中国实施的项目,就包括上海的江桥垃圾焚烧厂和广州的李坑垃圾焚烧厂。COVANTA是美国最大的垃圾能源化公司,它的亚太分支机构人员认为:中国是未来业务扩展中占有优先地位的市场。
上述外国公司,基本都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在中国已经或正在建设的五十多个焚烧厂中,关键设备或技术来自进口的总投资约100亿人民币。
国际环保机构有关人士指出:“亚洲各发展中国家都收到各种兴建垃圾焚化炉的建议书。西方国家的环保意识强,迫使焚化炉公司转移到亚洲市场,售卖过时的科技产品。焚化炉公司的推销员会列出哪些先进国家也用焚化炉,其实许多国家正把它们逐渐关闭。”2007年,欧盟立法者以罕见的一致否决了欧盟委员会企图将垃圾焚烧划分为“能源再生”产业的决定。欧盟立法者规定,到2020年,欧盟国家50%的生活垃圾和70%的建筑垃圾都应该得到回收再利用,而不是填埋和焚烧。
美国垃圾历史专家马丁·麦乐西(MartinMelosi)在一篇论文中给出了关于焚烧历史的三点结论:一、焚烧厂始终无法达到环保要求;二、焚烧厂提供的服务只能满足特定的需要;三、总的来说,焚烧产生的副产品始终无法和它们的副作用相比。
赵章元认为,这样的信息在国内则被许多人忽略了。他回忆2007年11月北京市政府环保局主持召开的“国内知名专家学术研讨会”上对垃圾焚烧问题的讨论:“阵线分明,表演十分形象化。利益集团(包括一些院校研究者)宁可把垃圾焚烧说成‘无任何污染’,当地居民是‘瞎捣乱’。”
这位退休老专家认为:中国正在接受一个夕阳产业的兜售,却把它拿来作为自己的朝阳产业。
(来源:南方网 2009-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