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哥本哈根大会:从巴西停止砍伐雨林开始

 

建筑师为气候难民构想“诺亚方舟”。
图:建筑师为气候难民构想“诺亚方舟”。
  还有不到50天的时间。全球192个国家将于12月7日到18日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会谈,以达成一个解决碳排放及对气候影响的公约。

许多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关注的人士都对哥本哈根会议寄以厚望。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较早前曾强调“我们必须利用政治力在今年12月的哥本哈根会议上达成一项新的气候问题方案,如若不然,我们的人民和地球将面临灾难性的打击。”

尽管各界对新方案的期待如此高涨,但10月以来的种种迹象表明,想在哥本哈根就达成一项广泛的方案的可能性微乎极微。

大卫·鲁宾斯坦基金会的能源、环境及外交关系高级研究员迈克尔·里维在《外交事务》撰文称,与其等待各国争论不休,不如开始那些自下而上的努力,这些不须等一个全球协定后才开始,如美国排污限额和排污交易系统,和巴西成熟的制止砍伐森林的办法等。

真正行动起来吧,一切已经如箭在弦了。

不少美国政客希望中国和印度能在近期对气体排污实施最高限额制度,而这在至少大约10年内都是不可能的。中印两国也在期待发达国家到2020年能将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照1990年减少40%。可没有哪个发达国家能接近这个目标。同时,中国还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要求发达国家拿出自己G D P的1%,也即每年3000亿美元,以资助其他国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拿出这么大笔的钱去资助自己的经济竞争对手,发达国家当然也很难照办。

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双方会作出大的妥协让步。而即使各国真能同意设定一个排放限额,很可能也只是空谈,因为没有任何机制或惩罚措施能强制各国去实施这一限额标准。

哥本哈根的目标应该设定为加强发达国家的减排政策,同时将气候变化问题与发展中国家的其他问题———如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及空气质量———这些各国业已关注的问题联系起来。如果各国仍只是就各自立场争论不休,会议很可能将是一事无成。

转移目标

目前各国似乎已存在的共识是:到2050年,全世界应减排至1990年代的一半。这个任务应该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公平地分配。哪怕发达国家将自己的排放量减至零,没有其他国家的参与,2050年目标也一样不可能实现。

在接下来的十年里新建的建筑物,发电厂和工业设备都将持续存在好几十年。这意味着要想达成2050目标,需要现在就对投资结构作出基础性的改革。另外,大多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都不是来自小车间,而是来自于大企业的工程师们在大规模采用清洁能源技术的实战经验中摸索出的切实有效的技术。所以要想达成2050目标,就除非世界大规模改变现有的投资格局,这对现今的经济和政治都会带来明显的影响。

欧盟、日本及美国已经提案将率先达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5%的目标。虽然力度不大,但至少也迈出了一步。但这一目标对世界上其他的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巴西、中国、印度、印尼和俄罗斯来说,则几无可能。中、印及印尼的人均G D P还不足美国的1/10,巴西和俄罗斯稍富些,也远远落后美国。这些国家在努力发展的同时,排放量自然也会升高,她们不应该为发展经济而受到惩罚。针对她们的目标,应该放在排放强度上——— 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的援助下,使其单位G D P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一个满意的程度。这样的话,中印俄三国的排放量增速将会急速下降,如果三国的经济发展与减排相协调发展的话,到2025年,三国的排放量也将开始下降。这才是真正的挽救环境之道。

绿色中国 绿色巴西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快速增长经济的目标似乎与控制排放的目标相冲突,但这并不总是一场零和游戏。例如,长期来看,更有效率的电厂、汽车、工业设备将有助于节省经济增长的资源成本。此外新新技术还可以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想让中国变得更清洁环保,需要北京拿出细节的措施来减少排放强度,这包括更严格的贯彻建筑标准,强制工厂使用更高效的技术、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新的补贴,或者暂时承诺到2020年在新的燃煤电厂使用碳采集和存储技术(C C S)。而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则应尽可能地为之提供相关帮助。

巴西的问题不同,因为严重依赖于水电和生物质能源,巴西的能源系统是世界上最清洁的。但其排放量却超过印度,主要是因为大面积地毁林。简单地要求巴西限制砍伐,并不能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样在于具体的细节政策。

有太大的经济动因驱使人们继续砍伐森林。发达国家应从财政上援助农场主和伐木工停止砍伐。如,帮助牧场更高效利用土地,以便扩大收入。举个例子,如果出台政策鼓励在非林地增产牛肉,那么砍伐森林的经济驱因就会相应减少。这也许听起来荒唐,但它确是那种能带来实效的政策。

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其处理方案要由成百上千个的细节政策和措施来构建。许多人向往简单的解决方案只是忽略了国际行动的难度,并对多边国际机制心存浪漫的幻想。但是其他处理重大国际问题——如核问题和全球贸易——的国际机制的产生历史,却说明了大范围的国际问题很少有简单的解决方案。

转变体制

1986年签署的核不扩散条约(N PT )似乎很简单: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同意解除核武,没有核武器的承诺不寻求拥有它,但所有国家都保留追求用于和平目的的民用核能的权力。但实际的核不扩散制度要比这复杂得多。人们用无数的双边和区域关系来制定国家安全决策,这里面的每个关系都需要谨慎处理。松散的同业联盟——核供应集团,力图控制核技术的销售。事实上,负责审查民用核计划的国际原子能机构(该制度的核心机构),等于提前就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实施了。由于扩散已经从一个政府可以直接控制的问题,转变成一个涉及非政府的角色。该制度还不得不添加各种新的附属条件,如纳恩-卢格降低威胁合作计划和非正式的防扩散安全倡议等。

同理,全球贸易协议也是一步步地建立起来的。1947年,22个国家签署了第一轮关税贸易总协定。此后,该机构逐渐扩大,新增许多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这些贸易协定往往是以更广泛的,超越经济层面的交易为担保,并时有“贸易援助”协定的支持。“贸易援助”协定是用于建设国家的基本生产能力,使他们得以出口产品。此外,贸易协定远非如此简单。该协定于1995年设立世界贸易组织,文件就达550页。概述每一个会员国承诺的有关文件还要更多(例如,中国入世协议达103页——这还不包括大量关税细节的时间安排和大大小小事物的配额义务等)。

因此,要建立有效的气候制度需要注意技术细节,并依赖许多双边关系和多边机构的帮助。美国将需要使气候保护成为其双边合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特别是与全球最大的排放国家。此外,由于取得进步不仅需要对气候关注,同时,也需要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这个问题必然将成为世界银行和国际能源机构工作日益重要一部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应该把气候变化问题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确实,优先促进国家安全和经济增长往往会在轻重缓急上取代气候变化问题。正如有时其他目标也使核不扩散及世界贸易问题黯然失色一样。

建立互信

通向哥本哈根的谈判按照“减缓,适应,资金,技术,长期合作愿景”这五步不断前行。减缓,侧重于近期减排的承诺;适应,是指解决不可避免的气候变化的努力;资金,是指支付减排的计划;技术,是指技术开发与转让的框架;而建立一个长远的目标(2050年,全球必须将总排放量减少到一半),是指制定一个简单的框架,把所有这一切都捆绑在一起。

也许在哥本哈根(或许不久之后)会达成一项关于衡量、报告和核查(M R V )的协议。这些看似是技术性,但它们实际上是所有气候变化措施获取成功的关键。怀疑其他国家不会尽自己的本分是单方面削减排放量的其中一个障碍。因此,检查的程序,以及负责核查削减结果的机构将是至关重要的。这种核查制度将使减排行动具有更强的政治可行性。

完整的M R V计划也将有助于使发展中国家的行动得到发达国家的支持。发达国家的一些减排援助活动在像印度这样的国家将需要视这些项目的实际执行而定。相反,这些减排的实施也将取决于受援国的信心,相信发达国家对他们所承诺的支持会真正落实。给双方都提供透明度的M R V计划将吸引需要援助的发展中国家和提供援助的富裕国家共同参与。

哥本哈根峰会

在其他方面(减缓、资金和技术)的法律协议也十分重要。因为它会增加各方面对减排的信心,但现在还难以企及。然而,谈判者们应力求在哥本哈根达成政治协议,朝着一个最终的法律条约努力,然后开展谈判,处理棘手的细节问题。主要国家最终是否真的能达成一项全面的法律协议?这在几年内不会发生。不过这种滞后不会阻碍哥本哈根的会议代表们达成中段目标,执行本国的全球气候政策。

华府很清楚,在接到其他足够多的关于减排计划的承诺之前,它不会签署任何有明文规定目标的协议。任何美国做得较多或者巴西、中国、印度做得较少的事情,美国参议院都不可能批准。

获得发展中国家政府的让步和欧洲盟友的支持后,美国将被要求提供可靠的财务资助。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财政支持很可能会需要增加到每年100亿美元,这虽是“天文数字”,但也只是美国花在进口石油上的1/3。美国应该推动最大的和最富有的发展中国家排放国,使他们同意自己先采取重大行动,然后才期望得到美国的经济援助。这是唯一有可能被美国接受的方式。

在技术方面,美国在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上的投资,遥遥领先。但一些发展中国家迫切希望能达成一项共享清洁技术知识产权的协议。这对巴西、中国和印度来说至关重要。对他们来说,有机会成为清洁技术领跑者是他们采取行动的关键诱因。这个关于知识产权的协议更有可能在联合国以外达成,因为联合国牵涉面太广。美国应该向贫穷国家保证,知识产权不会把传播技术的成本推到使他们望而却步的地步。

在减缓、资金和技术方面,哥本哈根最可能的是建立一个长期的博弈过程。这种“哥本哈根圆桌会议”更像广泛的贸易谈判,而不是典型的环保条约谈判进程。可能需要很多年的时间,才会出现有意义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事实上,许多人忘记了此前的气候协议经过了长达8年多的时间才达成。1997年,全球在京都商议了一个漫长的法律文本,但其内容依然粗略,直到2001年才敲定最终的细节。在2005年,这个协议还采取了一系列的附属协议以使得其条约生效。哥本哈根先期谈判至今还不到1年,但今次它的野心却要大得多。再一个8年或许是太长了——— 但多一点耐心将是明智的。

美国需确保关于适应、长远愿景等方面的协议不陷于长久的僵局中,这一点至关重要。华府应致力于将上述目标列为哥本哈根原则,并在来年开始着手处理。最为重要的是,那些自下而上的努力不须等一个全球协定后才开始,如美国排污限额和排污交易系统,和巴西成熟的制止砍伐森林的办法等。真正行动起来吧,一切已经如箭在弦了。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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