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气象灾害防治

    各种灾害性的特殊气象条件对森林生长发育造成的危害。它是林业生产中常见的自然灾害。
森林气象灾害主要有:①低温危害(寒害、冻害、霜害、冻拔、冻裂、冬季生理干旱);②高温危害(皮烧和根茎灼伤);③干旱危害(由于长期缺雨、土壤水分严重不足对树木生长发育造成的危害);④洪涝(由于土壤水分过多而产生的危害);⑤雪害(由于降雪堆积在林冠上造成的雪压、雪折、雪倒等危害);⑥风害(由于强风给树木造成的机械和生理危害,如风倒、风折、矮态、畸形等);⑦冰雹害(冰雹对树木枝叶和幼苗产生的机械伤害);⑧雨凇害(过冷的雨滴在树木上冻结成冰层而压断树干、枝条造成的伤害);⑨雷击害(雷击给树木造成的机械损失及雷击枯立木燃烧引发的森林火灾);⑩大气污染危害(是大气中的污染物质的浓度超了树木的忍耐能力而对树木造成的危害);⑾暴雨和水土流失造成的山洪和泥石流。
 
    森林气象灾害防治是根据气象要素的变化规律和各树种的抗性及受灾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发布灾害预报,提早采取措施,避免森林气象灾害的发生或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森林气象灾害的防治措施包括:①在森林经营中做到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及时抚育间伐,提高森林的防灾抗灾性能。②长期开展森林气象的观测工作,掌握各种灾害发生的规律,提前做好预报工作。③针对具体灾害提前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如熏烟、灌水可减轻低温危害;修建蓄水、灌溉及排涝设施;及时清除林内枯立木,改善林分的卫生状况;进行环境监测,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污染物质的排放量;山地森林采伐避免采用皆伐方式,并修建必要的水土保持工程等。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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