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荒漠化是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为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土地综合开发活动。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减少土地退化,恢复部分退化的土地,以及垦复已退化的土地。
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对干旱区土地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出现了世界范围的荒漠化问题;荒漠化已成为全球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目前已经荒漠化或正在经历荒漠化过程的地区遍及世界六大洲110多个国家,世界上1/5人口受到荒漠化的侵害。中国是荒漠化严重发展的国家之一。主要分布于北方干旱、半干旱区及毗邻的半湿润区,并扩展到11个省(区)。
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首次把防治荒漠化列为全球环境治理的优先领域,并列入《21世纪议程》。1994年10月在巴黎签署的《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是继环发大会之后国际社会签署的第一个国际性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套国际合作体制,促进和推动国际社会在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方面的合作。第49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49/115号)宣布从1995年开始,每年的6月17日为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
中国政府一向重视防治荒漠化工作,国家已将防治荒漠化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列入《中国21世纪议程》,以保护或恢复中国荒漠化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这是抑制或消除荒漠化为目的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对国际公约做出的积极反应。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