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宁志中:民宿的中国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崔赫翾 发布时间:2018-10-11
随着旅游消费升级,用户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转变,民宿行业持续走热。近年来,风景秀美的阳朔积极将生态优势和旅游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涌现出了一批极具特色的、民宿,已成为高端精品民宿发展的沃土。2018年10月11日,2018民宿高端人才发展国际论坛暨阳朔民宿学院成立仪式在此举办。
本次论坛由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中共阳朔县委员会、阳朔县人民政府、《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共同主办,中共阳朔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民日报客户端旅游频道、阳朔民宿协会共同承办;百代旅行、阳朔县民宿协会等协办。
会议中,原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研究中心总规划师宁志中先生为在场嘉宾进行了“民宿的中国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主旨演讲。
近年来,民宿发展政策持续利好。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其中有两句话值得我们注意。一是提高农民参与度,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这两句话为民宿业在政策上打开了重要的局面。
需求激增 民宿成旅游业风口
民宿于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已基本完成城镇化的欧洲,最初以英国的 B&B(Bed and Breakfast)为代表。相对于英国民宿,美国民宿有所不同,在70年代以家居式、青年旅社的形式兴起。80年代时,台湾地区由于景区产业发展,住宿设施不足倒逼民宿迅速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台湾、英国等地区成立协会部门,以此用来引导民宿行业的规范。2000年左右,法国、台湾相继修订法规,对民宿的设立标准进行规范。
现在,民宿在中国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2006年《关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民宿这一概念,但农家乐等乡村住宿形式的政策就已出现。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份文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我国民宿业下一步的发展,在政策上作出了指引。2016年《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中,对民宿人才也有了相应的要求。2017年,国家颁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这是我国民宿业的第一步行业规范。
除国家政策鼓励之外,地方扶持也是民宿业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浙江省杭州市对民宿最高资金补贴100万元,安徽省芜湖市最高每间客房获得1万元补助等。总体来看,都是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来支持民宿的发展。
在市场需求这一方面,据相关机构调查,出游需求近半数为周边游,将近25%游客会选择民宿等非标住宿。此外,民宿引爆投资热潮也不容忽视。据有关统计:2011-2013年,非标准化住宿市场投资年均增长13.1%,超过酒店行业整体增长率的3个百分点。近年来众筹与集团化投资也渐成趋势。日益增长的需求带来了供给的猛增。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农家乐已接近200万家,民宿近4万家,民宿从业人员达到近50万人。旅游业发展较快地区尤为明显,云南民宿数量突破6000家,浙江省民宿数量也高达5600余家。
民宿的中国创新
民宿从国外传入中国后,我们吸收消化并进行进一步的创新。创新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是概念多样化。除民宿这一叫法, 农家乐、民宿、客栈、驿站(栈)、家庭旅馆、庄园、乡村酒店、主题酒店、等都属于现在所说“泛民宿”的概念。第二是集团投资化。在西方民宿发展相对较好的国家,民宿主要以个人小额投资为主,而我国已出现民宿的融资与众筹平台。第三是消费高端化。民宿传入中国后其发展势头已超过精品酒店、文化酒店等,可见市场消费品级之高。据民宿短租预订平台发布的《2017年民宿短租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国内民宿平均价格401元/晚,很多地方的民宿价格更是达到了千元以上。第四是规模酒店化。过去民宿规模较小,而现在规模动辄几十间的客房数量,已经导致层级上无法与城市星级酒店拉开距离。甚至规模大的民宿已经超越五星级城市酒店的基本标准。第五是环境景点化。民宿最初只是单一的服务业态,现在通过不断的升级改造,环境优美甚至成为区域的景点,吸引诸多游客慕名参观。
民宿创新引发的困扰
民宿传入中国的十年后已经有很大的创新,但是这些创新也带来了诸多困扰。其一是民宿名称的识别性。具有“泛民宿”概念的名称大概有十个,对于市场已基本丧失其识别性。游客在网上预订住处,搜索民宿会夹杂鱼龙混杂的住宿产品,这一状况不利于今后民宿业的良性发展。其二是资产的合法性。最初的农家乐投资尚小,现在的民宿投资基本已经已达到千万元的数量级,大量资金沉淀在非法定的土地上,会造成旅游行业的金融安全问题。在民宿品牌化,投资集团化的道路上,因无法合法的进行融资等功能而造成诸多困扰。其三是主体的外部性。民宿这两个词中,“民”指当地百姓,“宿”指外地城镇居民的留宿。民宿的主体本身理应是当地居民。宿的主体应该具有一定的外部性。但是当前我国民宿投资主体也逐渐有外部性的趋势。其四是文化的融合性。民宿最强调的是“在地性”。最后就是管理的差异性。由于名称的泛化,概念多样,规模不等,标准不一,导致无法用一个尺度来衡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以上这些困扰,以及市场需求、投资热情、政府支持等多方面因素,所以我们要探讨民宿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民宿的可持续发展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住宿业有以下分类:旅游饭店、一般旅馆,民宿服务。其中,民宿与旅游饭店并列,这就需要我们探讨两者之间的区别。我们有三个问题需要思考。首先,乡村是否有旅游饭店?现在的趋势是把除了城市之外的所有住宿形式归结为民宿。其次,什么叫一般旅馆?对应一般旅馆是否应有特殊旅馆?最后,民宿与民宿服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民宿,而称为民宿服务?我认为,民宿服务和旅游饭店并列起来是否因为旅游饭店包括投资性和服务性,民宿服务没有强调投资性,而更强调了其服务性,所以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理解的民宿更偏向服务性。
根据这些思考我建议,第一应完善城乡住宿业的分类体系,这对今后的政策支持以及人才供给都有深远的影响。第二让民宿回归“民”和“宿”。很多国家的民宿定义都有所差别。欧陆地区,农庄式民宿经营,让一般民宿能够舒适地享受农庄式田园生活环境,体验农庄生活。这是一种有边界的集合生产、生活、生态的小型地域系统。加拿大采取假日农庄模式,提供一般民宿假日可以享受农庄生活。美国是居家式民宿(Homestay)或青年旅舍(Hostel),不刻意布置的居家住宿,价格相对饭店便宜的住宿选择,这与我国家现有的民宿先规划再刻意布置的现状有所不同。而英国是提供睡觉的地区以及简单早餐,索费大多每人每晚约二、三十英镑,视星级而定,当然价格会比一般旅馆便宜许多。日本是原住民利用自家空闲的房间为旅客提供食宿等旅游服务的小型家庭式旅馆。
通过这些定义可以看出,民宿在西方国家与我国有所区别。他们更加强调民宿原住民、利用闲置、简单非刻意等这些特征。我国对于民宿标准如下: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其中“利用当地闲置资源”这一表述模糊,没有像其他国家“利用自家空闲房间”这么明确的界定;“民宿主人参与接待”这一描述,现状只有农家乐能够满足这一要求;“小型住宿设置”,从最初的7、8间客房到现在民宿规模的扩大化发展,也与这一要求渐行渐远。通过上述现状,我认为应该让民宿回归“民”和“宿”的概念,“泛概念”让民宿已不再是民宿。
最后我提议共同推动“泛民宿”行业可持续发展。“泛”是由于现在的民宿无法精确的定义。对于“泛民宿”的设想我认为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农家乐,小型的以农民为主体。第二类为民宿,其规模大于农家乐,有一定的投资性。第三类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酒店或乡村度假酒店。这三类化为泛民宿的概念后,我们还需要思考如下问题。
一是如何划定适当的规模。不能心怀侥幸心理而忽略未来可能发生的投资安全问题。二是选址问题。风景优美固然重要,但要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三是土地的取得方式问题。目前大量的带有投资性的民宿都是租赁形式,不具有土地证。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民宿投资的资产才能成为法定资产。在“泛民宿”概念分清后,无论是从政府扶持,还是市场监管方面都会与现在有所不同。民宿为乡村注入更多的生产要素,提升乡村发展活力,同时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和产业升级,民宿业的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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