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区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分析清代县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时空变动格局和影响因素,能更好地借鉴和发挥行政区划设置在国家与地方治理中的支撑作用。综合梳理国家清史纂修工程《清史·地理志》的考证结果,参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档案、《清实录》《清会典》《大清一统志》以及清代地方志等历史文献,全面分析1683—1911年中国县级行政区划的时空变动过程与演变规律。研究表明:(1)清代县级行政区划主要有9类调整模式,以自下而上的申报调整为主,关键是总督和巡抚的提议权,督抚体制是行政区划调整推进的制度保障;(2)行政区划调整的频次受最高统治者的治理理念影响较大,波动明显,雍正朝是清代行政区划调整的绝对高峰期,光绪和宣统两朝是一个相对高峰期,道光、咸丰到同治时期调整最少;(3)县级行政区划的调整以新设最多,其次为改隶和析分,同级变更和合并是频次较少的两类调整;(4)升级、迁治、裁撤、新设4类调整在清代23个省的分布范围较广泛、各省域分布较为广泛均衡,变更专名、合并、改隶、同级变更4类调整的分布范围集中于直隶、河南、山西等省;(5)清代县级行政区划调整格局的形成与演化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政治安全和统治方便是决定性因素,总体上体现出层级明确、权责明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国家治理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