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公告及招生目录
一、招生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指已获学士学位并获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生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的形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按硕士生培养管理。
直接攻博(简称直博):指已获学士学位并获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生直接(录取)攻读博士学位的形式。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入学后即按照博士生的要求进行培养和管理,享受博士生的待遇。
二、申请条件
1、在拟录取之前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为A类学科专业的大学生;
3、 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者四级英语成绩高于500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查阅我所2023年推免硕士生招生目录(附件1)和2023年直博生招生目录(附件2),选择招生专业、招生方向、招生导师。
2、申请人与意向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的接收意向。导师联系信息请查看我所招生网页导师介绍栏(http://www.igsnrr.cas.cn/yjsjy/dsjs/bssds/)。
3、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将申请表、在校成绩单(盖章)和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电子版于9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寄达我所招办(zhaosheng@igsnrr.ac.cn),文件名为所报专业+姓名。
4、我所招办于9月中下旬通知通过初审者参加面试(包括英语测试、专业内容复试、心理测评和体检等)。
四、复试和体检
复试和体检的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经复试和体检合格并公示后,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所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收资格自动失效。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原有的推免拟接收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2、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的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3、最终推荐免试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4、2023年4月我所招办向拟接收推免生寄发《调档函》。
联系人:徐晶
电话:010-64861190
email: xuj@igsnrr.a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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