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资源所2023年硕士统考生复试规程

       为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完善选拔机制,并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及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规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前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单科基本要求

总分基本

要求

 

政治

英语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自然地理学

水文水资源

50

50

60

90

310

 

综合自然地理

50

45

60

90

300

 

人文地理学

55

70

90

95

320

 

 

地理空间分析算法与系统技术

55

50

90

80

310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空间分析与系统模拟

55

50

90

80

310

 

生态环境遥感与信息系统

55

50

90

80

310

 

遥感地学分析与计算

55

50

90

80

310

 

资源环境信息与共享

55

50

90

80

310

 

生态学

生态水文

38

38

57

57

279

 

生态系统生态学

38

38

57

57

279

 

自然资源学

资源地理

38

38

57

57

279

 

资源生态

38

38

57

57

279

 

环境科学

环境科学 

38

38

57

57

279

 

气象学

树轮气候学

38

38

57

57

279

 

资源与环境

地理信息工程

50

50

70

80

290

 

国土整治

38

38

57

57

273

 

环境修复与资源化工程

38

38

57

57

273

 

环境风险评估与控制技术

38

38

57

57

273

 

空间与城乡规划

60

60

100

100

330

 

生态治理

38

38

57

57

273

 

资源工程

38

38

57

57

273

 

农业管理

农业与农村经济

45

38

85

75

27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按国科大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调剂需求和具体要求在官网另行通知。

*复试考生名单将在网上登出,并电话通知到考生,请同学们保持手机畅通。未列入名单的同学请勿擅自参加复试。

三、复试的组织

1、复试由我所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所招办与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

2、我所按学科专业结合各招生方向的特点成立复试小组。

3、复试小组组长由各教研室招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可包括拟招生导师。

四、复试通知及复试形式

复试通知:地理资源所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并由复试小组联系考生。

复试时间:2023323-24

复试地点:本所办公区

各复试小组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同学们保持手机畅通。

五、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

复试期间,我们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

2《学生证》原件(应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3、《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原件一份(贴照片),另复印简历5份一并提交

4、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章或学院教务章)

5、三分钟PPT(介绍考生的毕业院校、专业、学习成绩、得到的奖励、参加的主要社团活动和科研实践、主要的活动和实践成果等)

6、政审:参加复试同学请开具政审意见(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院公章),往届生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政审表见附件1

六、复试主要内容

1、业务能力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在业务能力测试时由各复试小组测试。

3、心理测评:各复试小组分别进行。

七、体检

收到拟录取通知的同学需到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外科、眼科、胸片、B超、心电图,以及肝功能、肾功能等的生化指标化验。体检结果一定要有结论(正常或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等)。在43日前将体检单并体检结果电子版发至邮箱zhaosheng@igsnrr.ac.cn,注明体检+专业+姓名,纸质版48日前寄至地理资源所招办(通信地址:北京安外大屯路甲11号,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招办,邮政编码:100101快递公司必须用EMS)。

八、录取

拟录取名单按复试与初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复试和初试成绩各占50%。拟录取名单将在本所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通过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政审不合格

5、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所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检查和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复试信息实行公布制度。复试规程及相关文件,复试名单及时在本所网页上公布。复试结果逐一及时通知到每位复试考生。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后 3个工作日内向我所招办提出书面申诉,由所招生领导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本人。

监督及投诉电话:010-64889098

  Email: zhaoxq@igsnrr.ac.cn

十、调剂录取

未列入复试名单而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落榜考生应及时考虑调剂。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所会在我所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告栏发布相关信息(http://www.igsnrr.cas.cn/yjsjy/tzgg/)

其它未尽事宜可联系招办咨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64861190

传真号:010-64854230

E-mail地址:xuj@igsnrr.ac.cn

通信地址:北京安外大屯路甲11号,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招办

邮政编码: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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