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可防除杂草的化学药剂(除草剂)除去草地杂草而不伤害牧草是植物保护的组成部分。除草剂按其作用方式可分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和选择性除草剂。非选择性除草剂又称灭生除草剂,可杀死所有植物。选择性除草剂能杀死草地植物群落中的杂草而对牧草无害。
草地化学除莠的方法主要有茎叶处理法和土壤处理法:
茎叶处理法是将除草剂直接喷洒到生长的杂草茎、叶。但这种方法药剂能接触到杂草,也能接触到牧草,对除草剂的选择性要求较高。天然草地和已建植的人工草地多采用此法。建植人工草地前也可采用此法,用非选择性除草剂杀灭杂草。
土壤处理法是将除草剂施用于土壤,除草剂在其持续期内能均匀发挥除草作用,将杂草消灭于萌芽期,减少对牧草的影响。以主根型为主的豆科牧草人工草地的杂草防除多用此法。对新建植的人工草地,可采用播前土壤处理,播后苗前土壤处理和苗后土壤处理等。
草地施用除草剂后,应封闭14天左右,禁止放牧和刈割牧草,以便使除草剂产生作用。有毒草时,应在毒草死亡并已从草地上移去后,方可放牧。当大面积杂草被杀灭后,应考虑补播优良牧草或采用施肥等措施,促进原有优良牧草的迅速生长。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