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草病害防治的最终目的在于保护牧草健康生长,增加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牧草病害防治的原则是充分利用草地农业生态系统中的有利因素,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保护环境,增加效益。
牧草病害防治防治的主要措施和方法是:
植物检疫:由国家以立法手段对植物及其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等传播危害,是保护农牧业生产的重大预防性措施。
抗病育种:采用常规和(或)生物技术选育抗病、高产及农艺性状优良的品种,是经济有效的病害防治方法。在防治传染快、潜育期短、面积大的气传和土传病害,如禾本科牧草和草坪草锈病、苜蓿黄萎病等方面应用尤为普遍。
生态防治:通过改进草地的放牧、利用、管理或耕作制度,改变草地生态条件,使之不利于病原物而有利于牧草生长发育和提高抗病能力的技术。包括早春焚烧牧草残茬、合理排灌、科学施肥、轮作、不同种(品种)的牧草混播、改变草地利用方式和放牧家畜种类等。
化学防治:在牧草病害防治上应用最广的是杀菌剂拌种,在虫害、病害严重发生的地区,用杀菌剂、杀虫剂混合处理种子,可获得病虫害综合防治的效果。
物理和机械防治:用风力、浮力(如泥水,盐水)或过筛的方法,汰除种子间的菌核,菌瘿及受害的种子;用温汤浸种,防治某些种传病害。此外,各种射线、超声波、高频电流等也在试用于病虫防治。
生物防治:用生物有机体、基因或基因产物调节病原物群体,阻碍或控制侵染和最大限度地调动植物保卫系统抵抗病害。如利用土壤和植物根际的微生物与病原物间的拮抗作用防治土传病害,利用良性或弱毒性的病原物小种防治叶部病害等。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