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野生动物是可更新的生物资源,有巨大的潜在生产能力。受保护的草地野生动物,是指分布在天然草地上的珍贵、濒危、有益和具有重要经济及科学研究价值的陆地野生脊椎动物。
 
    草地面向多种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也多种多样,可归纳为下列几大类:
 
    1.栖息环境的保护。最适宜的是保护几处相当大面积的具有必要栖息环境的地区,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保护往往不局限在保护区范围内。
 
    2.种群遗传性的保护。保持稀有种的种群遗传性,恢复和加强种群的生活力。通常采用方法有:在维持相对独立的亚种群之间进行引种远交;测定残存种种群恢复数量所必需的繁殖群大小和组成,利用繁殖多余的数量放到另一处交换和增加异配子,或者放到现在还没有栖息而又属于可栖息的地区(宜放地),进行引种散放;增加种群的遗传变异,将捕来释放的个体,引入新的地区或群体中,任其进行自然选择,形成适当的类型。
 
    3.杜绝、限制和减少人为影响,杜绝破坏草地野生动物资源的现象。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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