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规划及其原则

    林业规划:指在森林资源调查和林业区划的基础上,制定以发展林业为主的具有综合性的中长期计划,以合理调整林业内部结构,建立经济与生态、社会效益同步达到的良性循环的林业生产体系。
 
    林业规划的主要内容:①林业生产条件调查。包括规划区内自然、社会经济和林业经营条件调查;②林业生产基地的选建。包括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等基地的选建;③林业生产区域规划。主要包括大片林区以及地、县林业规划与造林类型等专业规划。大片林区规划范围一般以流域为单位,省、自治区林业规划在流域规划基础上结合本省(区)社会经济状况综合编制。地、县林业规划按山、水、田、林、路综合发展进行布局。造林类型等专业规划,以小班调查为依据,根据立地条件和林木的生态适性进行布局。
 
    林业规划中应遵循的原则:①以林为主,全面发展,兼顾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以实现林业资源的持续利用;②应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布局;③注意长短结合,以短养长,林副结合,以副养林;④多林种、多树种,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⑤林、农、牧、副各业全面发展,产、供、销一条龙总体布局,并突出林副产品加工业。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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