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区调查是在森林采伐区范围内,为满足伐区作业设计而进行的森林资源、立地条件和专业项目的调查。在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分类中,属于作业设计调查,即三类调查。从工作程序看,包括伐区区划和伐区调查。
伐区区划 伐区区划的方法主要根据已有资料及条件,分别利用近期航摄像片、林相图或国家出版的较大比例尺地形图进行区划,也可在实地进行测量区划。区划完毕后要绘制成伐区基本图。伐区调查设计实行伐区、小班两级区划。①伐区。在林场范围内,根据森林分布状况、地形地势、集材条件、生产能力等因素,将森林资源基地划分成若干完整的作业区域;②小班。是组织生产、经营的最小单位,也是伐区调查设计的基本单位。在伐区内按立地条件、林分因子、采伐方式、经营措施和集材系统等条件划分小班。
伐区调查 一般是以采伐小班为单位进行。①林分因子调查包括优势树种、组成树种、平均直径、平均树高、林分郁闭度、林分平均年龄、林木蓄积量等的调查。林木蓄积量调查方法一般可采用标准地调查法、角规控制检尺调查法、全林每木调查法或抽样调查法等。在伐区调查中,蓄积量通常用二元材积表测定;②伐前更新调查。一般在小班内均匀选设带状标准地,或以抽样方法设置调查样地,分别树种对幼树、幼苗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规定标准评定更新等级;③其他项目调查。下木调查,主要调查其种类、高度、分布情况及覆盖度等;地形调查,主要调查坡向、坡度、坡位、海拔以及地形地势特点;土壤调查,包括土壤种类、土层厚度、湿度等;工程调查,结合外业调查对集材道作初步踏查,初选工队、工棚、楞场、装车场位置等。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