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木纤维为主要成分的乔木、灌木资源的利用即为木质资源利用。乔木以往以利用树干为主,伐倒后,打去枝桠,成为原条,或按规定长度截成原木。原条和原木都有直接用途,约占年采伐量的1/5。年采伐量4/5的用途须通过机械或化学加工来实现。经机械加工生产的有实木产品和人造产品两类。
实木产品是指原木经锯、机加工生产的板方材、枕木、车辆材、建筑材、船用材和农用材等。板方材经干燥和再加工制作出家具、玩具、细木制品和工、器具等。
人造板产品类是原木经机械加工和胶合,热压重新组合的产品。原木经机械旋切、单板干燥、涂胶、组坯、热压、锯边、砂光等工序,制成胶合板、车厢板、水泥模板、集装箱底板等;将芯板改为用小木条拼板也可生产出细木工板;木材经机械加工成木片,打磨成刨花,再经干燥、施胶、铺装成型、热压、锯边、砂光即成为刨花板,木材也可直接加工成刨花板,将胶粘剂换成水泥或石膏,就制成水泥刨花板或石膏刨花板。木片经蒸煮、磨浆、施胶、干燥、铺装成型、热压、锯边、砂光即制成硬质纤维板和中密度纤维板;干燥后不经热压工序的,就成为软质纤维板,利用纤维可生产模压制品;用水泥或石膏做粘结剂,可制成石膏或水泥纤维板;木材经机械加工或化学加工可制成纸浆、纸板及纸制品,以及木炭、活性炭、水解酒精等。利用树皮、果壳、木屑、可生产栲胶、糠醛等产品。
灌木资源的利用途径较少,多是用木条作器具柄、把、杆和农用棚架。有的用于生产弯曲木家具和小木制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木质资源的利用已发展到利用采伐与加工剩余物生产各种木制产品。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