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计划是国家或部门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林业发展所作的全面部署和安排。由于林业本身是一项兼有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为一体的一个特殊行业,因而林业计划既要反映社会经济对林产品的需求,又要反映对生态环境的需求。林业计划按具体内容划分,除森林资源培育、木材生产、林产工业、林业劳动工资、林业产品成本和林业科技发展等计划外,还包括生态环境改造、国土保安、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生态保障和城市生态环境改善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计划。
林业计划除与其他部门计划有共同性外,还有本部门计划的特点:
1.林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计划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可预见性较差。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周期长,其中长期计划对林业生产的影响很大。因此,必须搞好预测,制定好林业计划。
2.林业计划是一个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一体的复杂的综合性的计划。它既有直接产品生产的计划,又有改造生态环境工程的社会公益事业计划。前者必须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体现本部门的直接经济效益;后者以改善生态环境和满足国土保安的需要为主,是社会公益事业的计划。因此,必须分类指导,分类计划。
3.由于森林资源分布的地域性和林业生产的季节性问题,林业计划在反映国家的战略目标时很难做到森林资源在空间上分布的均匀性和林业生产在时间上的均衡性。因此,林业计划必须发挥各地区的优势,减少浪费,实现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