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开发?

    把尚未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土地资源改造成为能充分合理利用的土地称为土地开发。开发荒山、荒地、沼泽、海涂、未利用水域,改造中低产田、低产林、低产草地等都属于土地开发的范畴。
 
    土地开发按照不同目的,分为农业用地开发和城镇建设用地开发:

    农业用地开发:运用农业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对不利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制约因子如坡度、盐碱、涝洼、干旱等进行改造,以提高土地的生产力。

    城镇建设用地开发:主要由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开发后的土地应符合城市建设的要求。

     

    (摘编自《中国资源科学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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