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概述
2022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地理资源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持续推进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的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系列进展。
1、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2022年度,我所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信息公开目录》等规定,明确了地理资源所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系统建立了一整套信息公开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2、加大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按时依规公开研究所2021年部门决算及2022年部门预算等相关信息。
3、借助所网平台,加强信息服务。地理资源所官方网站开通了“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联系方式”等栏目,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同时主动发布研究所科学研究、国际合作等相关工作进展,及时更新研究所概况、机构设置、人才队伍等相关信息。
二、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地理资源所通过所网站栏目公开信息4003条,其中研究所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532条,论文信息3471条,国内外媒体发布地理资源所相关报道318条。按时主动公开地理资源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部门预算。
三、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地理资源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民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研究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科院的信息公开相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信息公开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而研究所从事信息公开人员多为兼职开展工作,且自新冠疫情以来没有接受过线下系统的培训,一定程度制约了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2023年,地理资源所将在中科院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学习与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断提升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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