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博士后退站管理
在站博士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退站处理:
(1)年度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中期考核即申请出站,或中期考核不合格,或中期考核合格但在站达到4年6个月仍不办理出站手续;
(3)《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已到期但未续签合同者;
(4)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道德;
(5)被处以刑事处罚,或受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或长期患病连续请假超过3个月;
(7)无正当理由,出国逾期未归超过30天;
(8)违反研究所规定,导致研究所重大利益损失;
(9)其他各种原因导致不适宜继续在站工作。
退站博士后需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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