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社区与小矿(CASM)2008年会在巴西召开

   世界银行社区与小矿(Community and Small-scale Mining, CASM)第八届年会(Annual CASM Conference)于2008年10月6日—12日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成功召开,来自全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位代表参加了这次盛会。巴西矿山能源部副部长Márcio Pereira Zimmermann先生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并致欢迎词。本次大会的中国代表包括中国社区与小矿(CASM-China)网络负责人、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沈镭研究员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曹霞教授。二人分别在大会和小组讨论中做了报告发言。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为了发展而采掘(Digging to development)”,除大会外,围绕上述主题还进行了八个小组的专题研讨,分别涉及可持续发展与小矿安全、大矿与小矿关系及其管理、小矿的可持续生计、工业用矿产品与小矿、小矿采金过程中的汞管理、金刚石的金伯利加工、小矿公平交易资质鉴定计划、小矿政策与法规框架等议题。本次大会的主旨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小矿的自我生存能力,加强其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小矿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改善大小矿之间的关系,为小矿及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与法律环境。
 
   本次年会在巴西举行有着特殊的含义。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此得以确立。至此,这一思想成为世界各国制定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和行动指南。多年来小矿不可持续方式的运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次大会在这里召开进一步昭示,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全人类发展的目标模式,更是小矿所追求的理想发展模式,因为小矿在时世界及各国经济发展中拥有无可替代作用的采矿部门。
 
   巴西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现开采70多种矿产,其中金属矿有21种;铌、钽资源储量占世界第一位,锡和石墨储量占世界第二位,铁矿资源占世界第五位。目前,巴西的生产矿山有1900多个,多数为非金属型小矿,如花岗岩、装饰用的石材和高岭土矿山,这些小矿在巴西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同时也存在着职业安全与环境保护等诸多问题,有待于引入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其规范、健康作业。正如巴西矿山能源部副部长Márcio Pereira Zimmermann先生在开幕式欢迎词中所言:“小规模开采并不意味着随意开采,它是根据地质条件所进行的健康而有益的开采活动,是对环境友好、对矿工与投资者负责,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开采活动。这也正是我们在这里集会采取行动、积极探讨小矿可持续发展大计的现实意义之所在。”
 
   巴西负责矿产开发管理工作的政府机构是矿山能源部,负责制定资源开发政策、规划,并且和财政部、矿业协会共同起草矿产税的税率表。巴西拥有十分完备的矿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1934年颁布并执行了第一部矿业法典,积极鼓励、保护勘查和开采活动,尤其鼓励私人在勘查和采矿业的投资。与之相配套的《矿业法典规章》进一步系统、具体地规定了本国的矿业活动。此外,巴西还颁布了几十个矿业行政规章,由此构成了巴西矿业法规体系。矿业权方面,巴西的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联邦政府所有,进行矿业活动必须经政府授权批准。巴西实行土地所有权与矿产资源所有权分离的原则。矿业权由矿山能源部负责管理,矿业生产局和由其派驻各州的办事机构负责勘探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受理申请、登记、收费、发证等工作。与其他国家相比,巴西的矿业权流转制度比较健全、完善,规定了矿业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矿业权转让主要是通过谈判确定,具体形式有一次买断,可以分期付款;组成合资公司,将矿业权作价;向矿业权人支付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可以用于出租、抵押、继承。矿业权转让收益必须缴纳转让税。矿业权转让由双方谈判协商,但需到矿山能源部矿业生产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法律规定,把采矿权纳入采矿企业的资产。
 
   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巴西规范小矿,促进其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CASM提供了宝贵经验。CASM从2001年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八个年头,已组织并召开八次全球性年会。多年来,该组织一直试图在平等和有效的法律框架下为小矿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正如社区与小矿(CASM )主席、英国DFID代表Jon Hobbs先生说, “CASM一直致力于促成社区与小矿的互动,改善大矿和小矿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促进小矿与政府间的对话,加强小矿的发展和壮大,推进各种有利于小矿发展的区域网络和伙伴关系。”
 
   开展伙伴关系是促进小矿的健康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这一点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同。英国国际开发署DFID下属的Adam Smith International 公司在塞拉利昂开展技术援助伙伴关系项目。两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仅在提高小矿开采技术上有显著提高,而且使塞拉利昂的相关矿业和环保政策与立法的实施效度大大提高,促进了政府从“救火式”的管理小矿模式向出台适合于小矿的社会经济政策的“人本”管理模式的转化,也实现了伙伴关系项目由注重对问题与政策法规的理论分析向注重实施效果的转变。
 
   目前,中国只有为数很少的小矿伙伴关系项目,如国际劳工组织在湖南开展的安全生产项目。可见,中国的小矿管理和规制在这方面还有着十分广阔的国际合作空间。我国因特有的地质赋存条件所决定,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小规模开采仍然是其矿业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虽然经过十余年的矿业秩序整顿,特别是近年来的资源整合行动,中国的小矿数目大大减少,但经过整合的规范的小矿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沈镭研究员与曹霞教授一行曾于2008年9月对山西省娄烦县的小矿进行了实地考察,这些小矿经整合后都已成为符合国家部署的资源布局、生产规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合法小矿,它们在为当地创收、解决富余劳动力、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实现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它们大都后备资源不足、资金短缺、开采技术和尾矿再利用技术有限、销售渠道不畅,亟待政府给予扶持以及与其他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展合作项目,共谋健康发展之路。
 
   CASM-China在促进中国小矿发展的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沈镭研究员在大会上对2007-2008年CASM-China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详尽的汇报,介绍了山西省娄烦县部分小矿在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方面的成功经验;曹霞教授就中国规制小矿的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介绍。这些报告在与会代表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将对世界更好地关注和了解中国小矿、在技术和资金上更有效地帮助中国小矿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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